1.询价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
1.1.1江西省吉安市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1.1.2江西省上饶市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1.2 询价范围
我司拟收购江西省吉安市2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江西省上饶市2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标的公司的股权,需要通过第三方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收集相关材料,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财务指标、经营分析、竞争分析、项目估值)和投资风险,以达到业主方确定标的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以及并购后对自身行业地位提升的目的。尽职调查内容包含标的公司的基础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重大财务事项、影响公司财务情况的内外部环境因素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历史沿革
(2)公司组织与内部控制管理建设
(3)公司声誉、信用风险等
(4)公司产品与所处行业
(5)主要资产项目及权属情况
(6)公司现金流的产生渠道及支付情况
(7)公司负债与权益项目情况
(8)公司诉讼、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及受限情况
(9)公司会计政策与财务状况
(10)关联方往来及其交易
(11)税收政策与地方政府管理
(12)或有事项
(13)公司人员情况
(14)合同签订及主要采购合同执行情况
(15)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包括财务、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公司经营、其他事项等
(16)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包括财务总体评价、财务可审性分析等
(17)与本次财务尽职调查相关的其他信息
1.3 服务周期
1.3.1江西省吉安市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及江西省上饶市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服务周期共为35个日历天;
1.3.2 要求35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自项目进场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报价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含)以上、成立时间不低于 5(含)年、经营范围包含会计服务、审计等相关服务的、能提供本次询价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1.4.2报价单位和拟委派项目经理具备中级职称,主持完成三个(含)企业相关股权收购项目,并能提供可供验证的 3 份合同文本及收购股权业绩表等相关证明资料;若能提供相关光伏股权收购业绩者更佳。
1.4.3.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被省级或询价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作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
2.询价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0年 04 月28 日至2020年 04 月 30 日工作时间,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参与本次询价的响应函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我司联系人邮箱,并通过联系人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本项目不提供纸质询价文件。
2.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5 月 05 日16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36号交通物资大楼三楼。
3.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xgszcjy.com/)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576262755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36号交通物资大楼3楼
邮 箱:3447835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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