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出红线 标明禁区 严惩严处
江西:严查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
市场经济活动等行为
“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有关事项,也不得授意、纵容、默许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干预和插手……”
10月17日,江西省委印发《关于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市场经济活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强调纪法规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市场经济活动等,持续释放出严抓严管、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体现了省委坚决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断营造、优化全省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知》指出,从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情况看,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权力观错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成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与“政治掮客”“项目掮客”相互勾连,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执纪执法、市场经济活动等,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仅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污染政治生态,而且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对这样的行为坚决严惩严处,对胆敢顶风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警醒起来,知止收手、明纪守纪。
《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违规干预和插手的行为,都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如实记录、报告。对不抵制搞无原则妥协迁就的或者不按规定记录、报告的,一经发现也将严肃追究责任。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遇到有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政府采购、资金借贷拨付等经济活动的,要及时向所在地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请托事项涉及人员为所在地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对报告事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处理或转送相应部门处理。对报告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报告人情况、打击报复报告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将相关部署要求传达至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正确履职用权。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既要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又要如实报告遇到的违规干预和插手情况,并将本人是否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纳入当年民主生活会和政治谈话报告内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时要将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作为工作重点。查处相关问题时,既要查清违规干预和插手的行为,又要查清行为背后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对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依纪依法予以收缴。尤其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打击“政治掮客”“项目掮客”力度,重点惩治介绍倒卖项目赚取居间费、搞利益输送、帮助跑官要官等行为。
“‘政治掮客’‘项目掮客’假借‘封官许愿’‘帮助升迁’‘逃避审查’等名义骗取工程项目、获取不义之财,他们与被腐蚀的党员干部沆瀣一气、为非作歹,危害极大,必须严厉打击。”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省委部署,严查党员领导干部与“政治掮客”“项目掮客”等相互站台撑腰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破除官商勾结利益链,同时持续加大“风腐同查”力度,深挖“政治掮客”“项目掮客”组饭局“攒人脉”等“四风”问题背后的请托事项、利益勾兑、拉帮结伙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通知》最后明确,离职和退(离)休后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的,适用相关规定。